渭职院团发〔2011〕1号
各二级学院团总支:
具有查考使用价值、经过立卷归档集中保管起来的团员材料称为团员档案。团员档案的主要包括:入团志愿书、申请书、思想总结、组织鉴定、团内奖励决定、团内处分的调查、本人检讨、综合材料和组织决定等。为切实做好我院团员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此规范。
一、团员档案管理
团员档案的管理,要建立以下制度:
(1)建立团员档案袋和团员登记薄或团员卡片制度;
(2)建立档案借阅制度,严格档案借阅手续;
(3)建立档案保管制度;
(4)建立档案的定期清理和检查制度;
(5)建立档案的转接制度。
二、团员档案材料转移
团员凭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时,其团员档案(入团志愿书等)可根据不同情况随之转移或由团组织保存。
1.团员因毕业原因而需转移档案材料时,将团的档案材料由院团委密封,加盖公章,并转移到就业单位;
2.团员因退学等原因而需转移档案材料时,将团的档案材料密封,加盖团委公章,交团员本人保管;
3.团员因转学等原因而需转移档案材料时,将团的档案材料密封,加盖团委公章,交由团员本人进行转移。
三、团员年度团籍注册
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,是实行团员证制度,形成管理新机制的重要环节。通过注册,使团组织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团员一年来参加团的活动、履行团员义务的情况,并接受团员对团的工作的监督。通过注册,可以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,强化团员意识,更加自觉地发挥模范作用。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团组织申请注册,每年注册时间为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。
1.团籍注册以团总支为单位进行;
2.时间为每年3月份和10月份;
3.有极特殊情况时也可变更注册时间,但两次注册时
间的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。
4.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,团总支对于符合注册条件,即能够正常参加团的活动、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予以注册。
5.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,由团总支在其团员证“团籍注册栏内”填写注册时间,加盖注册应用印章。
6.临时外出团员可等回到组织关系所在地时再进行团组织注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