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团总支、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、青年志愿者协会、礼仪队:
为更好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展现当代大学生团结进取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经校领导研究,决定组建学校国旗护卫队。现将《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组建方案》下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,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国旗护卫队的宣传和首批国旗护卫队队员的推荐工作。
联 系 人:王 斌
联系电话:0913—2362066
邮 箱:43412096@qq.com
共青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7年3月8日
渭南职业技术学院
国旗护卫队组建方案
一、组建背景
国旗是国家尊严的象征和标志,升国旗仪式是对学生进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,增强广大师生的国家观念,培养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尊心的重要载体。我校组建的国旗护卫队是校团委下属的一个半军事化学生组织,是学院宣传《国旗法》、捍卫国旗尊严和荣誉的主力军,是宣传爱国主义教育重要的青春力量。
二、组织构成
国旗护卫队共40名成员,设队长1名,副队长2名,组织委员1名,宣传委员1名,队员35名。
三、选拔条件
(一)有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2016级在校学生(共产党员、共青团员优先);
(二)身高:男生1.75米以上,女生1.65以上(其中擎旗手身高1.80以上,护旗手身高1.75以上)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身材高大挺拔,动作协调;
(三)热爱祖国,思想积极,品质优良,学习优秀,吃苦耐劳,有集体荣誉感;
(四)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,具有服务同学,无私奉献的工作态度,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组织能力;
(五)尊重并爱护国旗,了解《国旗法》,严格遵守《国旗法》,拥护国旗队《章程》。
四、选拔程序
(一)报名:学生登录学校网站校团委主页下载《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报名表》,填写完毕后与2017年4月1日之前将报名表交至行政楼120团委办公室,报名需准确填写各项信息,按时上交报名表,逾期不予受理;
(二)面试:
1.第一次面试:主要内容为,测量身高,对要求入队的同学进行提问,着重考察其入队动机、政治立场是否正确、对基本国旗知识的了解等理论知识;
2.第二次面试:要对通过一次面试的学生进行军事动作考核,从中选出,50名(男女各半)动作基本合格的作为候选对象;进行军事动作技术训练;
3.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(三)试用期:经面试合格者将有三个月的试用期,试用期考核通过后正式成为国旗护卫队成员。
(四)宣誓:
成为我校国旗护卫队的正式成员者,入队时须面向国旗宣誓。(誓词:我志愿加入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,热爱祖国,热爱校园,遵守《国旗法》和校规校纪,维护国旗尊严,履行队员义务,严守护卫队纪律,爱岗奉献,团结协作,全面发展,为国家富强和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。)
五、工作职责及安排
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维护和捍卫国旗的尊严。努力学习政治,不断提高思想觉悟,认真学习并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。严守纪律,服从管理,维护国旗护卫队集体荣誉。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,无私奉献,荣誉第一。刻苦训练,熟练掌握技术动作。
(一)工作职责:
1.担任日常升降旗任务;
2.担任每学年开学典礼中的升旗任务;
3.担任每周星期一早晨的集体升旗任务;
4.担任学校运动会开幕式、闭幕式的岀旗任务;
5.担任学校大型活动及重要节日的升旗任务;
6.担任学校安排的其它校内外临时性任务;
7.协助学校开展关于爱国主义教育以及普及《国旗法》的活动;
8.全面组织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,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任务。
(二)工作安排:
1.工作时间:固定每天早上7:00升旗,下午6:00降旗。(其他临时任务另行通知)
2.工作地点:学校升旗台。
六、队员仪容
(一)队员必须按照规定着制服,保持仪容严整;
(二)制服应当保持整洁,配套穿着,不得外罩便服,不得披衣、敝怀、挽袖、卷裤腿、将手插入衣裤兜;
(三)除执行任务外,制服不得随意穿着,不得外借;
(四)队员头发应当整洁,不得留长发、大鬓角和胡须。
七、训练计划
定期进行齐步走、正步走、升旗及降旗等常规训练。
(一)每周星期一16:00-17:30进行齐步走和正步走训练;
(二)每周星期三16:00-17:30进行升旗和降旗基本动作训练;
(三)每周星期五12:00-13:00进行系统训练。
注:如有事不能按时参加训练者须以书面形式向队长请假
八、注意事项
(一)遇大风、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降旗,并妥善保管;
(二)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勤升旗及降旗任务;
(三)国旗护卫队成员需保证护卫队服装整洁,不可将服装外借;
(四)平时不可身着护卫队服装出入其他场合。
九、处罚与奖励:
(一)国旗护卫队定期进行评比,表现突出的个人可参评优秀团员、优秀护旗手、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以及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;任期结束,对个人进行评定,表现突出者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(二)凡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党纪、团纪及行政处分者,国旗护卫队自动将其除名;学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国旗护卫队队员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