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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渭职院团发〔2011〕1号

发布日期:2014-06-01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

 

 

 

 

渭职院团发〔2011〕1号

 

 

各二级学院团总支:

具有查考使用价值、经过立卷归档集中保管起来的团员材料称为团员档案。团员档案的主要包括:入团志愿书、申请书、思想总结、组织鉴定、团内奖励决定、团内处分的调查、本人检讨、综合材料和组织决定等。为切实做好我院团员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此规范。

一、团员档案管理

团员档案的管理,要建立以下制度:

(1)建立团员档案袋和团员登记薄或团员卡片制度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2)建立档案借阅制度,严格档案借阅手续;

(3)建立档案保管制度;

(4)建立档案的定期清理和检查制度;

(5)建立档案的转接制度。

二、团员档案材料转移

团员凭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时,其团员档案(入团志愿书等)可根据不同情况随之转移或由团组织保存。

1.团员因毕业原因而需转移档案材料时,将团的档案材料由院团委密封,加盖公章,并转移到就业单位;

2.团员因退学等原因而需转移档案材料时,将团的档案材料密封,加盖团委公章,交团员本人保管;

3.团员因转学等原因而需转移档案材料时,将团的档案材料密封,加盖团委公章,交由团员本人进行转移。

三、团员年度团籍注册

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,是实行团员证制度,形成管理新机制的重要环节。通过注册,使团组织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团员一年来参加团的活动、履行团员义务的情况,并接受团员对团的工作的监督。通过注册,可以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,强化团员意识,更加自觉地发挥模范作用。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团组织申请注册,每年注册时间为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。

1.团籍注册以团总支为单位进行;

2.时间为每年3月份和10月份;

3.有极特殊情况时也可变更注册时间,但两次注册时

间的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。

4.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,团总支对于符合注册条件,即能够正常参加团的活动、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予以注册。

5.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,由团总支在其团员证“团籍注册栏内”填写注册时间,加盖注册应用印章。

6.临时外出团员可等回到组织关系所在地时再进行团组织注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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